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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有三笔钱要向物业要!有这3种问题,业主定要拒缴物业费!

襄阳特价租房 2020-03-20 08:05:05

很多小区都会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或者其他的公司来经营或管理,但很多业主可能都忽视了这部分,如果你心细的话,会发现很多小区的电梯、楼道、甚至外墙上也会布满广告,而一些公共停车位也会进行按来收费,相信大家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其实不然。

这笔公共的管理和分配不仅需要业主强化自身的权利意识,还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这些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物业给业主“分红”也不该只是个案。与业主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下面就来细说一下。

小区物业给业主“分红” 人人可拿钱

①菏泽小区物业给业主发:2019年1月2日,菏泽某小区的300余名业主收到了来自物业发放的200元“”,这笔钱其实是近两年来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所收到的租金,物业人员表示,这笔钱理应由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公司分发的这笔钱是小区业主们这两年的公共。2017年12月,金色家园小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内划出地上30个停车位,按每月100元有偿租赁给有需求的业主停车。这一部分租赁费也就成了小区业主的公共,300多户居民,每户都分到了两百元。

2018年12月,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


②湖南一小区拿出190多万元给业主发:近日,湖南长沙某小区的业主们,陆续领到了300元-2000元不等的“年终福利”。该小区共有1820户居民。该小区2018年收支公示显示,公共和物业费共计500多万元,结余190多万元。这次的“年终福利”总额190多万元,由业委会牵头发放,按照房屋面积大小,每户领取300元,领取2000多元。

所以有“3笔钱”记得每年向物业收取,别把钱“拱手送人”了

1、小区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露天停车位收费

有的物业会将小区里面一些公摊的公共区域绿地修建成露天停车场,以解决小区停车位不够的显现,但是这些停车位并不是免费的,而是要收取一部分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很多物业都是自己私自收入囊中,并没有返还业主。

2、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出租的广告收入

有时候我们进入小区的时候会发现,小区内会设置一些广告牌或者公告栏,上面除了一些简单的通知还会有一些商家广告,其实这些都是需要收费才能使用的,尤其是小区电梯间,这些广告的收入,都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只能是代为收费。但大家有没有发现电梯间广告换了一拨又一波,但是却没有物业给业主分钱。

3、小区租给商家做活动的公共场所小摊

有时候我们会在小区广场或者小区的公共场所、公共配套商铺看到一些商家在做一些促销或者特卖活动。物业说是为了丰富小区居民生活,便民为之,但是商家要想举行活动需要向物业缴纳场地费,或者塞钱才能占用,这部分钱也是属于业主的,而非物业的资金。

以上所说的三笔费用,如果你们小区没有向业主公示,而是成为物业的隐形财富,其实是可以向物价相关部门,业委会来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而且,还有一部《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权益归属问题进行了更加详细和明确规定。未来这部法典通过实施后, 物业估计更是不敢乱收费用

2019“物业管理”:物业出现3种情况,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1、收费不合规

一般来说,物业收取的费用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并不是物业公司“狮子开口”般的自己决定多少费用。当明文规定中明确表示多少平米缴纳多少费用时,业主们自己也可以仔细算一下,看看每个月需要承担多少费用,如果发现物业公司的收费并不合规,业主是有权拒绝缴纳费用的。同时,物业收取的费用是仅限于物业使用的,也就是所谓的“专款专用”,物业是不得将其他费用捆绑在里面一起缴纳的。只要是超出规定的费用,业主都是有权利进行拒缴的。

2、未尽到服务

既然是缴纳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公司理应进行相应的服务。当业主发现本小区内的物业并没有尽到自己责任时,是可以选择拒绝的。比如说小区垃圾没人清理,小区保安从不巡逻等等。毕竟自己缴纳的物业费,就是为了让小区环境变得更好,如果没人做这些事,凭什么要让业主们买单?

3、小区未交房

业主们都应该清楚一点,物业费是从交房之际就已经开始收取了,话虽如此,但是也要注意这个交房的概念。交房指的是业主已经签订了交房协议,代表认可这个房子的建造,而不是指开发商交业主去验房的日子,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或者是延期交房,业主是不用缴纳物业费的。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已经交房,哪怕是业主没有入住,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用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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