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多地机关强制带薪休假不休假不能评优 有这等好事儿?

中国新闻网  2015-08-08 10:37

[摘要] 今年以来,中国高层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 相继出台细则。但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这种制度是好事儿吗?此事一出,引发讨论。

 

休假与评优挂钩 “强制性”引争论

一方面,人们对于落实“带薪休假”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让休假趋于“强制性”,与考核、评优等挂钩,也引发不少争议。

有评论认为,将企业荣誉评选与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捆绑”在一起,并且还是“一票否决”,这对于促进企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无疑很具有“冲击力”。针对休假与个人评优挂钩的举措,有网友发表评论称,“那些拼命加班的劳模,该好好休息了!”

但也有人对此产生质疑,“是不是不按规定休假,就不能评上劳模了?”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有评论据此指出,按照条例规定,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不休假,是法律所允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地方没有权利剥夺此类劳动者评优评先的权利,地方规定不能与国务院颁布的 法规相冲突。在实际执行中,“不休假当不了劳模”这样的规定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休假与评优挂钩具有制度善意,但同时这一规定也面临着法律困境。

针对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的举措,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也评价称,在当下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 落实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法治手段,而非 命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