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期,我市又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42项,经初步测算,将为单位、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7200多万元。
11月2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期,我市又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42项,经初步测算,将为单位、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7200多万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根据国家新的降费减负政策,今年9月底,财政部和湖北省财政厅相继出台印发了一系列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分别从2015年10月1日和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对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停征“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土地登记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36项涉及市直收费项目;从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6项涉及市直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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