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个好消息!这么好的政策,竟然让我赶上了!”11月10日,在南漳县地税局咨询办理房产交易税收申报事宜的曾先生,听到办税员小彭向他介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时,高兴地连声道谢。
“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个好消息!这么好的政策,竟然让我赶上了!”11月10日,在南漳县地税局咨询办理房产交易税收申报事宜的曾先生,听到办税员小彭向他介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时,高兴地连声道谢。
曾先生是一名退休职工。11月10日,他将一套面积为143.41平方米的自有住房出售给浦女士。办税员向他一次性告知办理申报所需的资料,并详细地讲解了刚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0月27日开始交易的住房,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标准由140平方米提高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而曾先生所交易的住房满足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住房类型由非普通住房变为普通住房,并且居住时间已达两年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作为买方的浦女士,因首次购房并且是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以享受契税的减半征收。新政的实施,曾先生与浦女士的这笔房产交易共计享受减免税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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