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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政不断松绑 “金九银十”值得期待

襄阳日报  2015-09-30 09:25

[摘要] 今年5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惠民新政以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8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2%,解决了4158户职工的住房问题;发放公租房项目贷款1.9亿元,完成项目贷款发放目标任务的50%;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30多家单位。

近日,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5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惠民新政以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8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2%,解决了4158户职工的住房问题;发放公租房项目贷款1.9亿元,完成项目贷款发放目标任务的50%;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30多家单位。截止到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38亿元,与年初相比,减少了10亿元。从结余资金变动情况看,与去年相比,随着今年我市公积金新政的推出,大大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力度。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尤其是8、9月贷款新政不断出台,就像秋天里的一把火,点燃了市民的购房热情。超低的贷款利率,超低的首付比例,让很多家庭购房安居没有“贷”大压力,“金九银十”值得期待。高额度升至60万元——该出手时就出手“公积金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对于我们这些中低收入急需买房的家庭来说,是个很好的福利。”正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的王先生说道。

据介绍,从8月18日起,我市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长贷款年限也延长至30年。“缴存职工在缴纳首付款后,还可申请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年限和中心现行贷款利率计算,无其他限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年限上,由此前的25年延长至30年,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但若贷款人需要,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多可再延长5年。

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的提高,对于那些急需购房却资金不足的普通民众来说,不仅解决了住房问题,也相应减轻了他们的购房负担。二套房首付低至二成 安居襄阳没“贷”压力

8月31日晚,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自2015年9月1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这是今年以来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的松绑。笔者从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襄阳公积金新政在三部委联合发文之后的时间落地。规定自9月1日起,在次公积金贷款结清的基础上,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加上8月26日央行再次降准降息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5年)下调至2.75%,6—30年(含30年)降至3.25%。这是年内央行第四次降息降准,无论是贷款利率,还是首付比例,目前公积金贷款优惠幅度已经回到了2008年至2009年的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说:“对于购买小户型二套房的购房者来说,首付款降低,无疑减轻了购房者的购房难度,这对于进一步刺激我市普通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再提交土地证明 二手房贷款更为便利

9月9日,樊城区的刘女士,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到了预购“二手房”的20万元公积金贷款。然而就在三个月前,她还因手续不全被告知不能办理。

据襄阳以往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职工申请办理“二手房”贷款,需房产证与土地证两证齐全,当时刘女士还差土地证,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很繁琐,要来回奔波盖章,太麻烦了,近听说程序简化,不要求提交土地证,我就赶紧过来了,不到半天,20万元就贷好啦,真是方便不少!”刘女士说道。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9月8日起,推出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材料的新规定。根据新规,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了必需证件(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外,只需提交6个月以上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清单原件,无需申请人和配偶提交单位个人工资收入证明;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房产证和房屋抵押权证明,无需再花时间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繁琐的土地证手续,就可申请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也不再要求提交所购自住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该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主要考虑到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复杂,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繁琐,给职工们购房和生活带来较多麻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职工的住房消费,该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稳定襄阳房地产市场。中三角实现互认互贷 回乡购房正当时

9月9日,湘鄂赣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城乡建设合作联席会议在武汉召开,三省住建部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将在中三角所有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据介绍,三省所有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可享受三大便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工作调动后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二是职工异地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信息证明,就可按照购房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该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相关细节仍在商议中。

这项新协议扩大了消费者公积金贷款的地域范围,即使我们在襄阳缴纳的公积金,去其他两省买房也可以在当地申请贷款。

(刘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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