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9日,记者从樊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分局3月初已出台操作细则落实我省《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管理的十二条规定》。樊城区居民为非婚生及超生子女登记户口时,不必经过村(居)委会,可直接到派出所填写申请。
4月9日,记者从樊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分局3月初已出台操作细则落实我省《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管理的十二条规定》。樊城区居民为非婚生及超生子女登记户口时,不必经过村(居)委会,可直接到派出所填写申请。
按照细则,樊城区居民为计划生育内和计划生育外的新生儿办理户口,持本人或配偶身份证,同时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到派出所填写申请。
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时,需要非婚生子女的母亲携带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本到派出所填写申请;如果母亲下落不明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非婚生子女要随父入户的,需由社区民警事先证明新生儿与父亲的亲属关系,并由村(居)委会开具证明材料,之后申办人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合法有效亲子关系凭证、户口本,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
据该分局介绍,樊城区计划外新生儿及非婚生新生儿入户后,公安机关将依法通报卫计部门,向申请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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