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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化库存是上策 借机涨价不明智

襄阳晚报  2015-04-02 09:37

2015年,两会结束时间刚到半个月,先是3月27日住建部联合国土部颁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紧接着,3月30日住建部又联合央行和银监会颁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是3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短短几天时间,楼市新政“三连发”,且有一天下了一个“双黄蛋”,行动之快、力度之大出乎市场意料,这在楼市调控历史上是罕见的。

政策出台后,股市反应迅速,多只地产个股涨停。不仅股市反应迅速,消费者也反应迅速,众多新房售楼部看房人数倍增,二手房咨询人数也大幅增加。

为何这次市场反响如此之大呢?本人认为,这三个新政,尤其是3月30日所颁发的两个新政切中了楼市命脉:信贷和税收。在政策出台之前,业内纷纷预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降低到50%,但未料到会降至不低于40%。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则更为宽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这就大大降低了首付门槛,对于改善性住房需求者是一个重大利好,对于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也是一个福音。

在住房转让营业税的调整政策中,下药也比较猛,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个政策有利于改善性住房需求者,他们可以更容易出售现有住房,减轻购新房负担。

综合分析上述三个楼市新政,其主要受益人群有三类:类是缴存公积金的人群;第二类是改善性居住需求者;第三类是持有多套住房想抛售者。

那么,新政出台后,楼市的春天是否就来了呢?

我认为,本次新政降低了新房二手房交易门槛,将一定程度地释放改善性需求。这对楼市向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对于每个房地产公司而言,由于其项目所处的城市级别不同、产品类别不同、地段不同、针对的客群不同,作用也大不相同。整体而言,受益大的可能是以改善性住房需求者为客户群定位的公司。

不过,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在释放改善性需求的同时,过去交易时间满两年而不满5年的这一部分房源,由于营业税的降低,也会有部分加入到二手房源中,使住房供应总量增加。可见,整个楼市的供求关系并没有因此次政策的出台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三、四线城市楼市供大于求的局面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开发商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千万不要乘机涨价。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乘楼市政策利好的东风,抓好现有房源去化工作。我们现在只能说,自然界的春天虽然来了,但我们只是听到了楼市春天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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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声音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

对于刚需和改善型人群来说,支付能力是制约其购房的原因之一,信贷政策的调整也一直是政府对楼市调控的重要手段。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购房资金杠杆,有助于撬动更多住房消费。在目前国内商品房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有助于缓解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压力,对于一线城市来说,更成为拉动购房需求提升的利器。预计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将会在4月明显升温,三、四线城市的楼市也将逐步回暖。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

房地产产业链不会因此复苏,对宏观经济的拉动有限,房地产依然是当前经济的主要下行压力之一。

房地产复苏周期分为几个阶段:政策松—销售反弹—库存去化—拿地反弹—投资反弹。目前来看,销售仍未企稳,投资反弹仍遥遥无期,这也限制了制造业投资的空间以及地方政府的公共收入和支出。所以,仅靠地产放松无法扭转经济下行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

这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整举措,对于应对当下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调结构都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房地产直接需求加上其带动的间接需求,在市场总需求中占比仍十分高,房地产市场是否平稳健康发展关系着今年宏观经济能否稳定,也可为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创造条件、争取时间。同时,在城镇化建设中,长期看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发改委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琳:

本次五部委联合出手,从信贷和税收两个角度给楼市“松绑”,表明在当前环境下,过严、从严的楼市政策已经回归到正常化、长效化、市场化。本轮政策调整是一种向市场化回归的政策,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方向。

住房消费作为中国消费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事关经济发展,又关乎百姓利益,告别暴涨暴跌,回归平稳健康,以加大保障房建设为依托,因城因地分类进行调控,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政府调控的思路与决心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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