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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知:各地需每月公布 保障房建设进度

房天下  2012-06-04 08:00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月后10个工作日,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月后10个工作日,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确定年度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在《通知》下发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还需公开列入年度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等。有新项目立项的,也应在项目立项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项目清单。

与此同时,已开竣工项目的基本信息也要在开工和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环节,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需公开分配对象姓名、分配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信息。分配过程和程序都需对外公开。如有退出情况,应在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信息,并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日前启动,计划总投资5.5亿元,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028套,其中廉租住房2428套、公共租赁住房1600套。这也是2011年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期工作推进会后,开工的保障房项目。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资金筹措难、任务完成不理想、工作力度不强等问题和困难。为此,南宁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当前的实际,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在土地扶持、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方面的各项支持政策。二是要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抓开工、抓进度、抓效率。争取每月都有项目开工,确保按时完成新建项目的开工任务;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加大投入,加紧建设,继续抓好续建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按时办结各类审批手续。三是要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的品质。要合理控制规划标准,优化户型组合和设计方案,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竣工验收,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家庭提供一个便捷、舒心的生活环境。四是要确保住房分配公平、公正。要合理界定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加快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和投诉举报制度。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加强考核问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据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2011年,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总量为36525套(户),其中新开工30020套;截至7月底,南宁市已实现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449套。

 

新华网太原2月27日电(记者魏飚)记者26日从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2011年将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8.16万套、1665万平方米。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8.32万套,其中2010年新开工建设29.2万套,为年度计划21.93万套的133.1%。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国正说,为促进山西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山西省将朔州朔城区、吕梁孝义市和临汾侯马市作为住房保障工作试点城市,支持试点城市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并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山西省将确保“四个到位”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实施:一是建设资金配套到位。加大市县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土地出让净用于保障房建设不低于20%。有条件的市县要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建立投融资平台。二是建设用地供应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统一规划安排,保证供应到位。三是工作措施到位。除了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月报通报、现场办公、督促检查等工作措施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手续纳入重点工程审批大厅集中受理,限时办结。四是住房分配监督到位。通过严格执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程序,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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